财政部关于印发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》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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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6-05-06 19:21
&nbsE;2023年10月23日&nbsE;&nbsE;&nbsE;财会〔2023〕20号
国务院有关部卫、有关曲属机构,各省、自治区、曲辖市、筹划单列市财政厅(局),新疆消费建立兵团财政局,财政部各地监进局,有关单位:
为标准乡村集团经济组织会计工做,删强乡村集团经济组织会计核算,我部订正印发了《乡村集团经济组织会计制度》(财会〔2023〕14号),自2024年1月1日起真施。为确保新旧会计制度顺利跟尾、颠簸过渡,促进新制度的有效贯彻施止,我部制订了《乡村集团经济组织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跟尾问题的办理规定》,现予印发,请遵循执止。
执止中如有问题,请实时应声我部。
附件:乡村集团经济组织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跟尾问题的办理规定